马士基宣布了两则人事任命

日前,马士基宣布了两则人事任命,涉及印度、孟加拉国和斯里兰卡以及英国和爱尔兰地区的管理层变动。
马士基已任命托马斯·德欧伊斯(Thomas Theeuwes)为印度、孟加拉国和斯里兰卡的新总经理,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。
目前该地区的总经理克里斯托弗·库克(Christopher Cook)将担任马士基在英国和爱尔兰的总经理。Theeuwes为该职位带来了近二十年的全球专业知识,最近担任西非区域的董事总经理。
自2007年在比利时加入马士基以来,他在欧洲、中国和非洲担任过高级商业和领导职位,始终推动运营卓越和以客户为中心的增长。
克里斯托弗·库克(Christopher Cook),目前是马士基印度、孟加拉和斯里兰卡地区总经理,将于明年年初接任英国和爱尔兰地区的总经理。  
这位英国人在2002年作为实习生加入马士基,并在过去二十年中在非洲、欧洲、中东和印度的Damco和马士基工作。
Christopher Cook在过去7年中一直在IMEA地区,最初担任阿联酋区域的董事总经理,成功地推动了该区域的业务整合和转型。最近,他担任IBS区域的董事总经理,在该区域实现了长期战略的落地,提升了运营执行能力,并通过成功增长整个产品组合,提高了盈利能力。

大连框架箱货代介绍框架箱装箱注意事项

大连框架箱货代介绍框架箱装箱注意事项

框架箱走货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装箱加固事项。所有走框架箱的货物基本尺寸都是不同的,除非固定的货物固定出到一个具体港口,但是这种框架箱货物并不多,因为走框架箱的货物都是大型机械等,尺寸重量每次发的都略有不同,只有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相当尺寸重量的货物重复发到一个港口。因此,出口海运框架箱时每次的加固都不相同,要求码头的加固公司和货代一定要特别注意和有加固经验,不然就回出现加固船公司审核不合格,加固后货物无法上船的情况出现。
框架箱货物加固时一定要注意
1. ‌货物装载与重心控制‌
‌均匀摆放‌:货物应尽量放置在框架箱中央,避免向一端偏重,确保重量分布均匀。‌
‌降低重心‌:对于重心较高的大件货物,需通过加固措施(如增加支撑)降低整体重心,防止倾覆。‌
‌垫木与支撑‌:货物与箱体地板之间需垫放枕木或木方,分散压力并增加摩擦系数;货物与箱体两端挡板之间需用支撑架填充,防止纵向移动
2. ‌绑扎与加固材料‌
‌绑扎工具‌:推荐使用钢丝绳(配花兰螺丝紧固器)或尼龙绑扎带(配防倒转棘齿式紧固器),确保绑扎后完全收紧。‌
‌加固点使用‌:框架箱两侧每个加固点的负荷通常为5吨,需避免集中绑扎于单点,应采用对称、交叉绑扎法(如“井字”形)以均衡受力。‌
‌护垫保护‌:钢丝绳或绑扎带与货物接触处必须加垫塑胶类护垫(如塑胶管、橡胶胎皮),避免摩擦损伤货物表面或加固材料。‌
3. ‌关键细节与禁忌‌
‌角件(吊点)保护‌:严禁货物或加固工具遮挡框架箱的四个角件(起吊点),否则可能导致无法起吊或拒载。货物与挡板之间需保留至少30-35厘米间隙,以确保装卸空间。‌
‌禁止不当固定‌:不得用铁钉将垫木钉入地板,以免损坏箱体结构;绑扎带锁扣需朝内固定,避免向外翻导致尺寸超限。‌
‌材料合规性‌:若使用木质加固材料(如三角木),需有熏蒸标识,防止海关查验时要求强制熏蒸

框架箱加固的关键和重点是货物一定不能遮挡4个角件,英文名字是 CORNER CASTING, 这个角件主要是用来给框架箱装箱和卸船时岸上的龙门吊使用,如果一旦货物遮挡了框架箱的角件,就会出现无法装船的情况,在把货物重新从港里拖出来重新加固,会产生高额的费用。在有就是货物装在框架箱上面之后,货物和框架箱2头的挡板之间一定要留30厘米以上的空隙,如果没有空隙,框架箱无法落到集装箱船的底部,只能装在集装箱船的顶部,这样框架箱的运费会有很大的变化。可能翻倍甚至更多。

外贸中FOB 和 CFR 哪种条款对卖方更有利

外贸中FOB 和 CFR 哪种条款对卖方更有利

国际贸易中最常用到的外贸条款就是FOB 和 CFR 这两种贸易条款,FOB 中文简称离岸价,CFR 中文简称到岸价。中国现在的外贸还是出口主导型,那么哪种条款对中国的卖家更有利呢?

首先要详细了解FOB 和 CFR 条款的定义。FOB费用(Free On Board)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,中文称“离岸价”或“船上交货价”,指卖方在约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船只并完成出口手续,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及货物装船后的运输与保险。按此条款交易时,风险以货物装船为界转移至买方,价格包含货物成本、国内运输费、装船费及出口报关费用等,不包含运费、保险费等费用,目前我国出口合同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比例占到70% 根据2011年修订的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,原以“船舷”为界的风险划分改为“装上船”,不再有“船舷”的概念,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

CFR 成本加运费(Cost and Freight,缩写CFR)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,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,卖方需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船上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。根据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®2020》,卖方须办理出口手续并订立运输合同,买方则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及货物投保,且卖方需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购买保险,否则运输途中的风险可能由卖方承担 。该术语价格构成不含保险费,与CIF术语的主要区别在于保险责任归属,与FOB术语相比则增加卖方运输责任。实际操作中需明确卸货费用分担,常见变形包括CFR班轮条件、CFR舱底交货等类型 。在集装箱运输中因船舷无实际意义,可改用CPT术语 。CFR术语自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2010版沿用至2020版,其核心特征仍为装运港交货,但风险划分标准由“越过船舷”调整为货物交付至船上

从 FOB 和 CFR 的比较可以看出来,其实不管FOB 还是 CFR 对于卖方来说承担的货物风险是一致的,都是货物交付到船上之后货物的风险则由收货人承担,货物的风险不管是FOB 还是CFR 对发货人来说都是一样的。那么FOB 或者CFR 贸易条款对发货人不同或者说影响最大的就是海运费,因为外贸从开始报价到最终发货最少也需要1 个月的时间,这一个月的时间内运费可能会涨很多 也可能会降很多,那么何时报FOB 何时报CFR 呢 , 在运费一直上涨时对发货人来说报FOB 比较合适,但同时收货人也不爱签FOB ,在运费持续降低时报CFR 最好,这样除了正常的货款利润外, 还能有运费的利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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